连云港市地震行政许可(项目)示范文本
受理地点:连云港市地震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9号行政中心A楼)
联系电话:85808773 投诉电话: 85805005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
⑴、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十七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本法所称重大建设工程,是指对社会有重大价值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
本法所称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是指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水灾、火灾、爆炸、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大量泄漏和其他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大坝、堤防和贮油、贮气、贮存易燃易爆、剧毒或者强腐蚀性物质的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
核电站和核设施建设工程,受地震破坏后可能引发放射性污染的严重次生灾害,必须认真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依法进行严格的抗震设防。
2、《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必须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设工程,按照国家颁布的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根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主要包括下列建设工程或者场地:
(一)国家《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的甲类建筑;
(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章规定需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
(三)核电站、核废料储存等特种工程,公路、铁路干线上的特大桥梁,省级以上广播电视发射工程,省中心长途邮电通信枢纽,铁路特大型站的候车楼,国际、国内主要干线中航空站楼,新建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的石油化工企业建设项目,百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公安消防指挥中心,百万人口以上城市的医疗中心,海洋石油平台;
(四)位于地震烈度区划分界线附近两侧各八公里内的新建大中型工程;
(五)占地范围较大、跨不同工程地质条件区域的大城市、大型工矿企业和省级以上的新建开发区;
(六)除前五项规定外,省人民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共同商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
3、《关于印发江苏省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的通知》江苏省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暂行)
类 型 |
建 设 工 程 名 称 |
交通运输 |
1 、 500 米 以上隧道、高速公路、公路干线上的特大桥。
2 、铁路干线上的特大桥梁;地铁工程。
3 、国际、国内重要的干线机场。
4 、 2 万吨级以上的港口、码头。 |
能源水利 |
1 、单机容量 30 万千瓦以上或规划容量 80 万千瓦以上的火力发电厂和装机容量 20 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 300 千伏以上的变电站。
2 、海洋石油平台;区域性输油、输气管道。
3 、大型水利枢纽;位于大、中型城市市区内或上游的Ⅰ级挡水坝(堤防);重要泄洪闸、节制闸(Ⅰ级)。
4 、大、中型城市的大型供气、供水、供热主体工程。 |
工业与民用建筑 |
1 、高层建筑 80 米 以上,以及单体面积超过2 万平方米的贸易、金融、商场、宾馆等公共设施。省、市电力调度中心大楼。
2 、铁路干线上大型站的候车室和枢纽的主要用房。
3 、大功率( 200 千瓦以上)广播发射台、省级广播电视中心、 200 米 以上的电视发射塔。
4 、省、市中心长途电信枢纽建筑;邮政枢纽。
5 、省、市、县级中心医院主体建筑。
6 、 6000 座以上体育馆(中心),大型展览馆,存放国家一、二级文物的博物(档案)馆。 |
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 |
1 、核电站、核反应堆、核供热装置,核废料处理工程。
2 、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污染物质的大中型实验、检验和仓储等工程,以及研究、中试生产和存放剧毒生物制品和天然人工细菌与病毒(如鼠疫、霍乱、伤寒等)建筑。
3 、大中型炼油、化工及石油化工、化纤等工程。 |
其它工程 |
1 、 重要军事工程、各级人防指挥中心。
2 、业主、建设单位或其他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 |
⑵、办理条件及申报材料:①项目立项文件、②建设工程场地位置图、工程场地平面图(需注明比例尺和图例)、③《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申请书》
⑶、数量:无限制;
⑷、办事程序:①受理;②核实;③审批。(在本地办结)
⑸、办件类型:承诺件
⑹、办理期限:3个工作日
⑺、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⑻、审批表示范文本样表(点击下载)
1、连云港市抗震设防要求审批申请表
2、危害地震检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