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职责为: 负责起草公文,组织编制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检查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及督办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人事管理的相关手续;负责管理职工教育培训和老干部工作;负责管理收发、文印、文秘、保密、档案、印章使用工作。负责管理监督事业费、基本建设投资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物资配置与供应、固定资产管理与统计、文明单位建设、软环境治理、目标管理、领导下访、工会、计划生育、安全保卫等后勤保障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会议筹备、保障和来客接待工作;负责司机车辆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测预报应急处职责为: 负责拟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地震监测台网(站)及 信息系统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年度地震观测资料和编写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组织制定地震监测预报等业务的综合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年度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日常工作;负责管理地震次生灾害、海洋地震、水库地震和其它人工诱发地震的监测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负责全市地震震情速报和地震现场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展地震应急演练和技术装备的储备工作;负责拟定局地震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局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地震行业标准管理工作;负责市地震数据处理中心的综合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震害防御处职责为: 织开展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管理以地震动参数或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要求;参与重要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的审查。指导和督促生命线工程、重大工程、大中型企业、重要城镇的抗震设防工作。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承担防震减灾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规定,监督检查防震减灾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市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地震动参数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管理地震灾情速报和灾害损失评估;管理全市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资格审查、认证和任务登记;承担市地震安全性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市地震数据处理中心:为市地震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台网,保障台网正常运行和各类观测资料的连续、准确、及时 ; 负责对田湾核电站周围地区 1.0 级地震、台网内 1.5 级地震,以田湾核电站为圆心 100 公里左右的 2.0 级地震信息及时分析处理; 核实并处置地震宏观、微观前兆异常,参与地震现场的震情监测;承担震情跟踪和监视工作;负责监测资料的汇总、分析, 定期编制市台网中心地震目录 ;编写地震趋势研究报告, 定期组织震情会商并 提出震情预测意见。